珠海香洲区合伙企业分配比例
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性质,常见的有:“普通合伙”和“有限合伙。“普通合伙人”承担的是无限责任,“有限合伙人”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只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。那么他们各自的比例要如何确定
1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列确定。
2、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以全部经营所得税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。
3、协商不成的,以全部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的比列
4、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,以全部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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